
【内容摘要】传统观念把“权力”看做少数人所具有的能够支配大多数人的力量、能力。这个认识是直观的、现象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本质是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及其思想家对“权力”的认识。必须站在马克思主义和唯物史观的高度认识“权力”的本质。“权力”实质是在一定的社会群体的实践活动中,为实现一定的利益目标,在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过程中形成的少数人具有和体现出来的能够指挥、率领和组织大多数人凝聚为更大合力的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统一的能力和力量。
黑格尔说过,熟知的东西并非真知的东西。“权力”对一般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社会现象了。“权力”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任何一个正常人都那个确实感受到“权力”的客观存在。但熟悉“权力”并不真正懂得“权力”。而是否真正认识“权力”的本质及认识的深浅程度,直接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处理人们之间一切关系特别掌握权力者与被支配者关系的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群众史观理论谈谈和解读对“权力”本质的认识
一、传统观念对“权力”本质的认识及其缺陷
“权力”是政治生活中极其重要的普遍的社会现象。“权力”看不见,摸不着,但任何一个思维正常人都能感受到“权力”现象的客观存在。生活中人们一提起“权力”就自然而然地把“权力”与支配被支配、力量、能力等联系起来。有“权力”者就认为,“权力”意味着我说话算数,,别人得听我的,不听我的,我就治你、压你、打你。而无“权力”的人在“权力”者面前只能受其支配和摆布。
一些学者为“权力”下了许多定义。《现代汉语词典》认为“权力”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由王安平等人主编的《领导权力学》一书讲:“权力是一种支配—服从关系”(王安平等,《领导权力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页)王爱冬所著《政治权力论》一书谈到西方一些学者有关“权力”的论述。如J·马里顿在《民主与权威》一书中认为,“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支配的主体拥有这一力量去强迫被支配的客体服从,而权威则是支配和命令的权力。”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把权力定义为“用暴力、财富、知识使人按一定方式行使”。美国学者塞尔多·韦克夫在《从国家实力看国家权力》的论文中说:“所谓权力,是一种影响其他人的行为能力,或者更简单地说,权力是人们去做某件事情的能力。”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的行为之上的能力。”的美国管理学家弗兰奇和雷文将“权力”定义为“一个人所具有并施加于人的控制力。”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权力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王爱冬:《政治权力论》,河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5—7页)“权力是人凭借某种后盾获得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支配对象的一种特殊力量。”(陆德山:《认识权力》,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以上定义中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区别,但确实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某些特征:一是权力反映人与人之间单向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二是支配者具有支配、控制他人的力量或能力,三是这种支配力量具有强制性。但笔者认为,所有这些定义都如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中批判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直观或客体的方面去理解的思维方法,也是停留在对“权力”现象的外在的直观的现象的描述上,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认识。它没有从实践的角度认识“权力”的本质,没有把“权力”放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大坐标中、没有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和创造者的角度真正揭示“权力”现象的社会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实践的主体永远是主要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绝大多数推动历史发展前进的人民群众。因此笔者认为,只有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从群众史观的角度、高度才能揭示、认识和说明“权力”的本质。
二、“权力”现象产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权力”等同于“国家权力”、“政治权力”。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思想家把“国家权力”看作社会生活中的永恒想象。宗教神学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上帝造的,国家也是上帝造的,国家的权力是神授予的。统治者是在代表神统治、控制、治理被统治者。既然上帝是决定一切的,那么被统治者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就永远是被支配者,他们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而没有批评和反抗权力者的权利。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绝对精神外化的结果,国家及其权力也是绝对精神的产物,“是在地上的精神”,“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58、253页)因此,社会生活中国家权力是决定一切的,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法规和利益都从属于这种权力的本性,并依存于这种权力”。(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6年,261页)唯意志论的代表人物尼采认为,世界的本源就是权力意志,权力意志是生命的一切,人天生就有“追求奴仆和主子的意志”,人拥有了权力,就意味着绝对地统治和支配别人。上述对“国家权力”现象的解释显然是典型的唯心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