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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在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到了天人共怒的程度,这句话还可以这样表达:即使腐败在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到了天人共怒的程度,腐败仍旧不能被遏止,仍旧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蔓延,老天爷没办法,人更没办法。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执掌权力的既不是老天爷,也不是善良的人民,而是那些以腐败为天职的所谓“仆人”。
我这样说一定有人很不以为然,因为这个判断与官方意识相态宣传的“腐败分子是极少数”,“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胜利”不合拍。但是,我这样说并不是信口开河,是有最基本判断依据的,比如人民热切盼望的确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到了官员那里,就有97%的人表示反对。油滑了说,这97%的人之所以反对,有各种各样缘由,并不意味全部是害怕阳光的腐败分子;鲠直了说,既然你们不是腐败分子,为什么要反对向自己的人民公布合法财产呢?说明你们的财产还是有“不合法”成分,说明你们还是害怕阳光,说明你们还是腐败分子。经由这番推论,开头所言“执掌权力的既不是老天爷,也不是善良的人民,而是那些以腐败为天职的所谓‘仆人’”的判断也就不是空穴来风了。
吊诡的是,成年累月高喊反腐败的正是那些以腐败为天职的所谓‘仆人’。“仆人”喊多久了?差不多60年了吧?权力者具有强大的社会控制能力,可以开天辟地,呼风唤雨,改变人性,为什么无法搞定一个小小的腐败问题呢?为什么一个甲子之后种种腐败恶行非但没有被遏止,反而进一步波涛汹涌起来了呢?在我们欢呼改革开放30年之际,中国怎么就会进入到贫富差距最严重国家行列之中了呢?在时间的流逝中,本属于人民的资产怎么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权力者腰包里巨额“私产”了呢?当老百姓愤怒于腐败,要求官员申报财产的时候,怎么就会发生某高级官员发出“老百姓为什么不公布自己的财产”的叫嚣呢?我们能不能据此断言“仆人”宣扬的反腐败并不真的是在反腐败,只不过是借助于国家宣传舆论阵地向人民说的“认真的假话”,“逗你玩儿”呢?我们能不能很不恭敬地认为权力者的反腐败言论只不过是为了更顺当地腐败呢?
我觉得我们能了,权力者用自己的言行践行了“充足理由律”,即使我们不想做这个判断也很难了。犹如一个盗贼一边偷盗一边念念有词“人只一念贪私,便销钢为柔,塞智为昏,污洁为染,坏了一生人品”。也正是这个念念有词之间之人在念念有词之间,把所有想拿到手的东西都拿到手了,人家其实完全不顾忌什么“一生人品”,念念有词是给旁人听的,只是为了好玩儿罢了。
两相比较,我们在这里“清议”一下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问题,似乎不应当算什么大不了的罪过,尽管我知道有人会很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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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一看“万恶的资本主义”在我们极为反感的“普世价值”状态下是怎么弄这件事的。
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230年前的瑞典,从此以后,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就成为世界各国政治文明中杜绝和惩治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一种常用手段。及至目前,全世界已经有97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申报制”纳入法律体系,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
美国国会1978年通过了《政府行为道德法》,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部法律明确规定,行政、司法、立法部门的官员必须公开本人、配偶及其子女的财产状况,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财产状况书面报告。1985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众议院议员和雇员道德准则》,对众议员及雇员的家庭财产申报进一步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规定,上至总统下至普通官员,必须从宣誓就职那一天起就如实申报财产,随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一旦出现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等现象,轻则被处罚款,重则吃官司、坐牢,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英国是最早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国家,英国议会早在1883年就通过了关于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法律规定,议会议员和公务员必须如实申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甚至于从事咨询、写作、讲学等所得,如果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差距,官员必须作出解释和说明;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就会被认定为非法收入,将被治罪。
专制主义的苏联垮塌以后,俄罗斯变成了一个崭新的国家。2008年12月,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了一部名为《反腐败法》的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应当申报自己、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和收入情况”。俄罗斯联邦宪法更是特别规定政府总理、副总理以及政府部长,有义务向联邦税务机关提供自身和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及收入信息,其中包括各自收入、有价证券和不动产等。2009年3月10日,梅德韦杰夫在反腐败委员会首次会议上指出:“在申报财产过程中,拒绝与委员会合作、无视法律要求的人肯定应该从国家机关名单中开除出去。”俄罗斯还将整合政府各部门已有的数据库,建立一个综合电子资产数据库,记录官员个人资产情况,追查申报收入与实际资产之间的出入,让少数想蒙混过关的人无从下手,创造条件让媒体和记者在反腐败中发挥重要作用,利用舆论监督的力量让腐败官员无处可逃。
具有最坚固专制主义文化传统的亚洲怎么样?以韩国为例:韩国1981年出台了《公职人员伦理法》,由当时的总统全斗焕政府制定颁布。戏剧性的是,全斗焕和其后任总统卢泰愚正是栽在了这部由他们自己制定并贯彻执行的法律上——这两个人分别因为募集、侵吞秘密政治资金而被逮捕,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与第二位接受法庭审判的前国家元首。1997年8月,首尔地方法院以参与军事叛乱和内乱罪、谋杀上司未遂及受贿等罪行判处全斗焕死刑,判处卢泰愚22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斗焕和卢泰愚上诉以后,分别减刑为无期徒刑与17年有期徒刑。虽然韩国总统金大中后来特赦了他们,但附带了在我们看来“很要命”的条件:必须偿还被他们非法侵吞和贪污的资金。全斗焕需要偿还的资金达到2205亿韩元;卢泰愚需要偿还的资金达到2628亿韩元。2003年10月,两条温顺的白色小狗、一台旧电视机和一台旧冰箱作为被拍物品摆放到了韩国首尔一家拍卖行里,这些物品最终以7800万韩元拍出,这是全斗焕为了偿还贪污款而变卖的全部剩余家产。全斗焕叹息说:“我现在是一个穷光蛋,我目前拥有的全部财产只有26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