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动物叙事有必要先从动物小说说起。1928年夏文运在《中华教育界》杂志上刊发了长篇文论《艺术童话研究》,在文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动物小说”的概念。新文学巨匠鲁迅也提醒广大作家应为儿童多创作“动物故事”,并身体力行之。80年代作为《儿童文学选刊》主编的周晓叶大力倡导作家创作动物小说并从理论高度上予以探讨。80、90年代动物小说虽获得长足发展,但动物小说概念的界定还比较混乱,众说纷纭。胡君靖认为:“动物小说都要以动物为题材,为描写中心,这是自不待言的。动物小说之名,即因此而得。题材的规定性构成了动物小说最基本的和首要的内涵。”[1]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王”的沈石溪在《漫议动物小说》一文中则作出更具体的规定:一、“严格按动物特征来规范所描写角色的行为”;二、“沉入动物角色的内心世界,把握住让读者可信的动物心理特点”;三、“作品中的动物主角不应当是类型化的而应当是个性化的,应着力反映动物主角的性格命运”;四、“作品的思想内涵应是艺术折射而不应当是类比或象征人类社会的某些习俗”。在关于动物小说界定的探讨中隐含着动物叙事的某些美学特征的分析,但在体裁上仅限于小说并局限于儿童文化狭隘视阈,难以具有理论的深度和开阔度。
2003年唐英在一篇关于动物小说的论文中认为:“在我国,以动物为主体的文学创作很早就有,但始终未能得到充分发展,究其因,主要在于创作观念的滞后,在传统的动物文学创作中,动物形象没有取得独立的主体地位,它仅仅被当作了人类社会道德观念的形象符号。”[2]在此论述中初步涉及到了动物叙事这一概念的界定,但未能明确提出。2004年唐克龙在其博士论文《论当代文学中的动物叙事》中最早明确提出并使用了动物叙事这一概念,认为以动物为叙事主体或与动物有关或涉及动物描写的文学作品都可称为动物叙事,并系统完整历史地考察了动物叙事与人道主义、教化传统、人本思潮及生态意识等的关系,并论证了动物形象在当代文学中从“象征符号”到“生命主体”的演进过程。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把动物叙事定义为,文学作品中以动物为叙事主体,或涉及动物描写的,,并以动物形象或观照社会人生、褒贬人性善恶、作为精神文化生命力的象征,或弘扬生态意识,从而形成了特定审美模式的文学现象。要准确理解动物叙事的内涵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题材的选择上都要以动物为题材,或为描写的中心,或有所涉及动物描写。其次,动物形象既可作为“工具性的存在”又可作为“时间性的生命存在”。再次,在主题设置上既有宏阔的人学视野和深切的人文关怀精神,又有新颖的生态学视野和生态意识的弘扬。最后,所涉及的文学体裁多样,既有小说、散文又有诗歌、戏剧等。本文将着重探讨新时期以降小说中的动物叙事现象。
中国文学中的动物叙事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山海经》,并在先秦时期形成了“神话体”和“寓言体”两种动物叙事传统。“神话体”又可以分为三种创作倾向:一是远古动物神话叙事,二是搜奇志怪动物叙事,三是观照社会人生动物叙事。远古动物神话叙事以《山海经》、《诗经》、《淮南子》、《史记》为典型代表。中国神话传说中的很多神人、圣人都有兽形特征,他们或者人面兽身,或者兽面人身。如《山海经》中记载的龙首鸟身或人面兽身的动物形象。在一些始祖神话中还记叙了人与动物的关系,或者与动物为敌,如《淮南子·览冥训》中载女娲“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的补天功绩;或者与动物为善,如《诗经·大雅·生民》中牛、羊、鸟对后稷的奇迹般救助。此外在一些战争神话中,动物为人类所驱使,参与战斗,表明了先民对动物的控制和利用。如《史记·五帝本纪》中载黄帝驱使熊、罴等猛兽参加对炎帝的作战。中国远古动物神话叙事,体现了远古人类对自然、对图腾的崇拜意识,蕴含着深沉的忧患意识,具有了强烈的反抗精神,从而歌颂了先民坚韧不拔的生命活力。
搜奇志怪动物叙事以唐传奇为典型代表。传奇在中唐的繁荣还与此时特殊的社会文化风尚紧相关联。中唐时期,通俗的审美趣味成为整个社会的审美价值取向,传奇为广大人群所接受,其中以无名氏的《补江总白猿传》和沈既济的《任氏传》最为典型。《补江总白猿传》写梁将欧阳讫之妻被白猿抢去,他入山历险,杀死白猿,救出妻子,后来妻子生的孩子像猿,并擅文书。具有鲜明的搜奇志怪倾向。《任氏传》写的是人与狐狸精的生死相恋,对狐狸精任氏的忠贞爱情进行了人性化、人情化的处理方式,但依旧未脱搜奇志怪的审美窠臼。
观照社会人生的动物叙事以《西游记》、《封神演义》、《聊斋志异》为代表。动物形象都带有某种神魔化色彩,具有奇异的功能,承载着人类道德说教的符号化的功能。《西游记》中将大胆反抗精神赋予了一只石猴,一方面具有兽性的特点,另一方面具有人性化的强烈反抗精神,从而给予了作者对现实人生反抗的渴望,群妖更是现实黑暗的缩影。《聊斋志异》中的花妖狐媚形象千娇百态,无一不寄予着作者刺贪刺虐的观照社会人生的目的。
寓言体的创作最早可以追溯至先秦诸子寓言,表现为两种创作倾向:一类为精神超越的寓言,如庄子的“鲲鹏之变”;最为重要一类为讽喻现实人生的,如韩非子的“守株待兔”。
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动物形象都已经不再是自然界中的现实动物了,而是被人为的增加了太多的文化想象与艺术的再加工,已经成为远古人类的文化创造与心理幻想的象征,承载着特殊的文化积淀与历史内涵。
20世纪以降,文学中的动物叙事现象日益兴盛,尤其是一种新的美学类型——动物小说的出现。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而且20世纪以来,动物小说或者涉及描写动物的作品,成逐步增多之势,更值得重视的是,作家描写动物的聚焦点发生着根本的变化,传递出作家们关于动物的别一样的思考。”[3]
中国新文学中的动物叙事大都被新文化巨匠们纳入到新文化建设的轨道中。1922年许地山的散文《蝉》和叶圣陶的散文《牛》都对有生命价值的动物表现出了人道主义的怜爱情怀,带有鲜明的以仁爱为特征的人道主义倾向。巴金的动物叙事文本更是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博爱情怀。鲁迅散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表达了对小动物的喜爱与怀念,通过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来折射人道主义的宽广。郭沫若的诗歌《天狗》和穆旦诗歌《野兽》中的动物形象都具有了某种反抗的象征。鲁迅的散文《朝花夕拾·狗·猫·鼠》中因猫吃掉了他深爱的小鼠、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于是他开始报复猫,也具有鲜明的反抗精神。周作人的动物叙事致力于纠正“伦理化的自然观”,带有鲜明的文化批判的倾向。鲁迅的小说《祝福》中的“狼吃阿毛”的故事也具有鲜明的文化批判的功能。